
在英語中,一些固定表達方式常帶有特定的情感色彩和語氣,有時難以用字面意義來理解。這些表達方式在不同的上下文中可能傳達出強烈的否定、決心或夸張的情感。例如,當我們說“I won't do it to save my life”時,這句話不僅字面意思是“為了救命也不做某事”,更蘊含著一種強烈的拒絕和決心。
原 文:
I won't do it to save my life.
原 譯:
為了自己的救命,我不會這樣做。
辨 析:
動詞不定式短語確實常常用作目的狀語,但在這一句中的to save my life卻不能這樣理解,這里有一點讓步的含義,即「哪怕要靠此救自己的命(我也不會……)」,按照漢語的習慣,全句可譯為:我死也不會這樣干 / 干這件事。
實際上,這一句的語氣很重,已經帶有一點起誓或賭咒的意思,下述各例句中包含有一些類似的說法:
I'll die before I steal. 我寧死也不會去偷。(當然不能譯成「偷之前先死」。)
I'm a Dutchman / I'm a villain / I'll be hanged / I'll eat my hat if I knew. 我真的不知道。(也可譯為「我發誓我不知道」,甚至「我要是知道我就是孫子 / 小狗 / 不姓李」之類, 但不宜照字面譯為「……我就是荷蘭人 / 壞蛋 / 上絞刑 / 吃掉我的帽子」等,而譯成「……我就不得好死」好像起的誓又太重。)
Like hell I will agree. 我決不會同意。(hell是英語中常用于起誓的一個詞。)
The devil a gentleman that he is. 見你的鬼, 他才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呢。
I need it like a hole in the head.我根本就不需要。(自然誰也不會希望自己腦袋上有個洞。)
He is honest! Honest my foot.他誠實,誠實你個頭哇。(這里借用的港臺口語。)
要注意的是,這些說法不要隨便用,除了第一句(用before)外,都有點粗魯,尤其不能用于正式場合。